第116章
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,款式简单,没有装饰,膝盖上是块半旧不新的绿色小毯子,随着摇椅的轻晃,缓缓滑向旁边。
雄虫爱美色,重姿容,他们不会把衰老和死亡呈现在其他虫眼里。当容貌出现变化,意识到时日无多时,他们会躲去隐蔽的屋子里,拒绝亲友会面,遣散雌君和雌侍,仅允许最喜欢的雌虫在身边陪伴。
洛伦第一次看见年迈的雄虫。
他还很年轻,没有家族传承,也没有接受相关教育,不懂雄虫的隐藏规矩,他看见雄虫轻轻翻了下身,腿上的毯子快落到地上了,周围也没有照顾的小辈。
老虫家不好着凉。
洛伦轻轻地走过去,捡起落在地面的小毯子,替他重新盖在身上。
雄虫睁开了眼,那是一双像秋天般浓金色的眼睛,装着满满的温柔,他似乎做了一个餍足的美梦,心情非常好,打了个哈欠,又伸了个懒腰。
洛伦不好溜走,他摆动尾勾,朝这名神谕蜂雄虫行了个礼:“晚安,阁下。”
雌君和梅里尔都在出发前给他看了神谕蜂里的重点虫物照片,包括西尔维斯陛下、皇太子和五皇子。
他没有见过老雄虫。
神谕蜂的雄虫虽然不是复制粘贴的相像,但容貌和气质有不少相似之处,都是碧绿长发,金色或绿色眼睛,辨别起来比其他虫困难。
洛伦用脑子分析,西尔维斯陛下是皇家盛宴的主办虫,身份贵重,不至于会呆在冷宫的角落,孤零零一个虫。皇太子刚刚见过了,五皇子是熟虫,眼前的雄虫大概是神谕蜂里的低阶雄虫,叫“阁下”是最稳妥的。
雄虫阁下没有否认,他的嘴角轻轻上扬,眼底笑意更深,有些吃力地摆动尾勾,回礼道:“晚安,洛伦。”
洛伦担忧地问:“阁下,您为何独自留在这里?夜风寒凉……需要我去为您找神谕蜂侍从吗?”
“噢,谢谢你的好意,但是不需要,是我想在这里休息一会,让族虫不要来打扰,不小心睡着了,”雄虫轻轻地把散乱的白发拢去耳后,请求道,“洛伦宝宝,我的手没有力气,你可以为我倒杯花茶,陪我坐一会吗?”
虫族文化里,长辈通常会管雄虫晚辈叫“宝宝”,雌虫晚辈叫“崽崽”,这个雄虫的辈分一看就很大,叫他“洛伦宝宝”是合理的。
洛伦有尊老爱幼的美德,他用圆桌上的白瓷杯,倒了一杯八分满的花茶,用手帕包着,隔绝烫手,然后小心翼翼地端给老雄虫,又在对方的示意下,给自己也倒了一杯。
老雄虫问:“你在等虫吗?”
洛伦老实答:“五皇子带我来又不知跑去哪里,我的光脑没有信号,想在这里等他。”
老雄虫解释:“这是我的秘密花园,不想被打扰,装了信号屏蔽器,否则……晚辈们哭哭啼啼,实在太烦了。呵呵,五皇子是个熊虫崽,性格和我年轻时很像,任性妄为。你别管他,在这里陪我聊会天,待会就有虫来了。”
洛伦点点头,他迷路了,也不敢在蜂巢皇宫里乱跑,万一误闯禁区,看见些不该看的更麻烦,还不如老实在这里,总会有虫来的。
摇椅旁边有两张高背圆凳。
他随便挑了一张,喝着热花茶,花茶里有八种不同的花蜜和花瓣,不知道怎么搭配的,味道融洽,清香淡雅,让心情变得轻松起来。
六角扩音器里的音乐变成了蛛族的演奏,绚丽柔美,眼前就像展开了一幅繁华的画作,不知是不是伊格的雄弟。
老雄虫一直在看着他,目光比月色更温柔,充满亲近感,就像自家的长辈在陪着晚辈,在晚风里聆听音乐。
洛伦好奇:“阁下怎么称呼?”
老雄虫想了想,俏皮道:“我已走到虫生尽头,名字不再重要,家里的小辈和孙辈都是正儿八经、不会撒娇的呆雌……你与我有缘在此相遇,就叫一声‘太雄父’吧,也算满足快死的雄虫心愿,弥补最后的遗憾。”
洛伦赶紧道:“哪能这样说,您会长命百岁……”
老雄虫迷惘地看着他。
洛伦反应过来,雄虫平均年龄两百岁,长命百岁是骂虫的话,得说点什么……把话题挽救回来。
他滑跪:“太雄父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老雄虫“噗”地笑了起来,安慰道:“别紧张,生命是一场轮回,我们在巢穴里诞生,亦会在寂静里死亡。这是虫神给予我们的唯一公平,也是漫长旅途的终点。我是个执拗的雄虫,刚愎自用,曾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,也犯过许许多多的错误。反思一生,问心无愧,如今……我终于可以卸下肩上的重担,抛下一切,去寻找那个坏虫了。我期待生命的结束,我期待灵魂的相逢。我知道,他在星海等我。”
他看着满园的紫罗兰,露出微笑,心情愉悦,黯淡的鳞片,衰老的躯体,都是舍弃的累赘,他要奔赴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。
这份豁达和快乐感染到周围。
洛伦衷心道:“我希望未来与您一般……”
“千万不要,”老雄虫制止了他的话,“我年轻的时候,是个笨虫。明明早就喜欢,却不懂表达心意,装腔作势,故作傲慢,总和他吵架,总嫌他不听话,惹我生气……
哈哈,我还用激光枪干掉了两个星盗,他的眼神就像看见花瓶里星月花变成了食虫花,我用激光枪抵着他的脑袋,告诉他这辈子都得听我话。
他答应了。
紫罗兰眼睛里带着光,格外诱虫。
我吻了他,吻掉唇边的血迹,吻过漂亮的眼睛,我拿着激光枪,像个穷凶极恶的‘星盗’般把他推倒在桌上,肆意疯狂,惩罚这个总惹我生气的大坏虫。
他笑得发疯,他说他爱我。
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
我想他……
每年每月每天。
我迁怒于他的擅自死亡,我无法面对那颗染血的虫蛋,我烧了这座紫罗兰花园,将那颗蛋藏在休眠生态舱里,直到百年,兽潮入侵,主殿毁坏,我重回这座别宫,然后发现……焦土般的废墟里,紫罗兰顽强地生出嫩芽,繁衍生息,大片大片地铺开,重新盛放。
我终于明白了。
我把蛋拿出来孵化,尝试做个雄父,照拂他的虫崽,弥补这份遗憾。神谕蜂雄虫不会带崽……不懂表达感情,我做得不太好,有时会伤了他的心。虫神保佑,他还是长成了出色的大虫,而且他喜欢上一个笨拙却善良的雄虫,顺利地结婚,还生下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雌虫崽崽。
那个崽崽,有和太雌父一样的紫眼睛,冷硬的外壳里有同样的温柔,也有家族血脉里遗传的执拗。
洛伦,我很爱他,也喜欢你。
我盼望他永远幸福。
我盼望你永无遗憾。”
洛伦回过头,心里泛起波澜,他意识到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垂暮雄虫,是自家雌君的太雄父。他想在去世前看自己一眼,请求五皇子把虫引来这个偏僻的别宫花园里。
他有许多疑惑,有许多问题,最终还是先撤回了肚子里,他不能,也不忍打断雄虫的美好回忆,也不想破坏雄虫的最后心愿。
他握着那只软绵无力的手,温柔而坚定道:“会的,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,你心爱的虫崽将永远幸福,你的灵魂会在星海里与心爱的他重逢,跨越时空,跨越光年,重新变成两个虫,破壳而出,继续相爱,永不分离。”
老雄虫轻声问:“你见过灵魂的模样吗?”
洛伦犹豫片刻,真诚地回答:“我在濒死的时候,看见过灵魂,他穿过黑洞,去了另一个平行世界。”
老雄虫笑道:“真好。”
夜风习习,乐声悠扬。
老雄虫缓缓从手腕上褪下一根编织的宝石珠链,递到洛伦手心,柔声道:“虫老了,总是唠唠叨叨地回忆往事,没完没了,惹小辈烦心。请你收下这份心意,留作念想。”
宝石名叫“厄洛斯之眼”,是在星矿里开采出来的伴生石,拥有多种绚丽色彩,温润微凉,质感类似翡翠,价格根据水头和颜色判定,两极分化,差异极大。
虫星文化里,“厄洛斯之眼”的喻义是“永远追随的爱”,是雌虫喜欢送给雄虫的礼物之一,用来表白心意。
洛伦手里的这根宝石珠链,并非珠宝大师的作品,更像一件笨拙的业余手工,链身用金银线编织,年代久远,处处都是岁月的痕迹,串着的“厄洛斯之眼”宝石属于中等水头,刻着紫罗兰和蜂的浮雕,雕工很丑,难以评判,但这颗宝石的颜色很特别——一半浓郁的紫,一半灿烂的金,融洽地交融在中间,凝聚成小小的星云。
“这是我们一起在星矿里捡到的宝石,一起制作的手链,设计的虫是我,可是他太笨了,手一点儿也不巧,做得丑死了。”老雄虫自嘲地笑道,“我曾经很嫌弃,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,还是戴上了,他答应去研究珠宝制作,替我重新雕刻,再弄漂亮点,可是……他没有兑现诺言,我只好把这个丑丑的珠链保存了一辈子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雄虫爱美色,重姿容,他们不会把衰老和死亡呈现在其他虫眼里。当容貌出现变化,意识到时日无多时,他们会躲去隐蔽的屋子里,拒绝亲友会面,遣散雌君和雌侍,仅允许最喜欢的雌虫在身边陪伴。
洛伦第一次看见年迈的雄虫。
他还很年轻,没有家族传承,也没有接受相关教育,不懂雄虫的隐藏规矩,他看见雄虫轻轻翻了下身,腿上的毯子快落到地上了,周围也没有照顾的小辈。
老虫家不好着凉。
洛伦轻轻地走过去,捡起落在地面的小毯子,替他重新盖在身上。
雄虫睁开了眼,那是一双像秋天般浓金色的眼睛,装着满满的温柔,他似乎做了一个餍足的美梦,心情非常好,打了个哈欠,又伸了个懒腰。
洛伦不好溜走,他摆动尾勾,朝这名神谕蜂雄虫行了个礼:“晚安,阁下。”
雌君和梅里尔都在出发前给他看了神谕蜂里的重点虫物照片,包括西尔维斯陛下、皇太子和五皇子。
他没有见过老雄虫。
神谕蜂的雄虫虽然不是复制粘贴的相像,但容貌和气质有不少相似之处,都是碧绿长发,金色或绿色眼睛,辨别起来比其他虫困难。
洛伦用脑子分析,西尔维斯陛下是皇家盛宴的主办虫,身份贵重,不至于会呆在冷宫的角落,孤零零一个虫。皇太子刚刚见过了,五皇子是熟虫,眼前的雄虫大概是神谕蜂里的低阶雄虫,叫“阁下”是最稳妥的。
雄虫阁下没有否认,他的嘴角轻轻上扬,眼底笑意更深,有些吃力地摆动尾勾,回礼道:“晚安,洛伦。”
洛伦担忧地问:“阁下,您为何独自留在这里?夜风寒凉……需要我去为您找神谕蜂侍从吗?”
“噢,谢谢你的好意,但是不需要,是我想在这里休息一会,让族虫不要来打扰,不小心睡着了,”雄虫轻轻地把散乱的白发拢去耳后,请求道,“洛伦宝宝,我的手没有力气,你可以为我倒杯花茶,陪我坐一会吗?”
虫族文化里,长辈通常会管雄虫晚辈叫“宝宝”,雌虫晚辈叫“崽崽”,这个雄虫的辈分一看就很大,叫他“洛伦宝宝”是合理的。
洛伦有尊老爱幼的美德,他用圆桌上的白瓷杯,倒了一杯八分满的花茶,用手帕包着,隔绝烫手,然后小心翼翼地端给老雄虫,又在对方的示意下,给自己也倒了一杯。
老雄虫问:“你在等虫吗?”
洛伦老实答:“五皇子带我来又不知跑去哪里,我的光脑没有信号,想在这里等他。”
老雄虫解释:“这是我的秘密花园,不想被打扰,装了信号屏蔽器,否则……晚辈们哭哭啼啼,实在太烦了。呵呵,五皇子是个熊虫崽,性格和我年轻时很像,任性妄为。你别管他,在这里陪我聊会天,待会就有虫来了。”
洛伦点点头,他迷路了,也不敢在蜂巢皇宫里乱跑,万一误闯禁区,看见些不该看的更麻烦,还不如老实在这里,总会有虫来的。
摇椅旁边有两张高背圆凳。
他随便挑了一张,喝着热花茶,花茶里有八种不同的花蜜和花瓣,不知道怎么搭配的,味道融洽,清香淡雅,让心情变得轻松起来。
六角扩音器里的音乐变成了蛛族的演奏,绚丽柔美,眼前就像展开了一幅繁华的画作,不知是不是伊格的雄弟。
老雄虫一直在看着他,目光比月色更温柔,充满亲近感,就像自家的长辈在陪着晚辈,在晚风里聆听音乐。
洛伦好奇:“阁下怎么称呼?”
老雄虫想了想,俏皮道:“我已走到虫生尽头,名字不再重要,家里的小辈和孙辈都是正儿八经、不会撒娇的呆雌……你与我有缘在此相遇,就叫一声‘太雄父’吧,也算满足快死的雄虫心愿,弥补最后的遗憾。”
洛伦赶紧道:“哪能这样说,您会长命百岁……”
老雄虫迷惘地看着他。
洛伦反应过来,雄虫平均年龄两百岁,长命百岁是骂虫的话,得说点什么……把话题挽救回来。
他滑跪:“太雄父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老雄虫“噗”地笑了起来,安慰道:“别紧张,生命是一场轮回,我们在巢穴里诞生,亦会在寂静里死亡。这是虫神给予我们的唯一公平,也是漫长旅途的终点。我是个执拗的雄虫,刚愎自用,曾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,也犯过许许多多的错误。反思一生,问心无愧,如今……我终于可以卸下肩上的重担,抛下一切,去寻找那个坏虫了。我期待生命的结束,我期待灵魂的相逢。我知道,他在星海等我。”
他看着满园的紫罗兰,露出微笑,心情愉悦,黯淡的鳞片,衰老的躯体,都是舍弃的累赘,他要奔赴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。
这份豁达和快乐感染到周围。
洛伦衷心道:“我希望未来与您一般……”
“千万不要,”老雄虫制止了他的话,“我年轻的时候,是个笨虫。明明早就喜欢,却不懂表达心意,装腔作势,故作傲慢,总和他吵架,总嫌他不听话,惹我生气……
哈哈,我还用激光枪干掉了两个星盗,他的眼神就像看见花瓶里星月花变成了食虫花,我用激光枪抵着他的脑袋,告诉他这辈子都得听我话。
他答应了。
紫罗兰眼睛里带着光,格外诱虫。
我吻了他,吻掉唇边的血迹,吻过漂亮的眼睛,我拿着激光枪,像个穷凶极恶的‘星盗’般把他推倒在桌上,肆意疯狂,惩罚这个总惹我生气的大坏虫。
他笑得发疯,他说他爱我。
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
我想他……
每年每月每天。
我迁怒于他的擅自死亡,我无法面对那颗染血的虫蛋,我烧了这座紫罗兰花园,将那颗蛋藏在休眠生态舱里,直到百年,兽潮入侵,主殿毁坏,我重回这座别宫,然后发现……焦土般的废墟里,紫罗兰顽强地生出嫩芽,繁衍生息,大片大片地铺开,重新盛放。
我终于明白了。
我把蛋拿出来孵化,尝试做个雄父,照拂他的虫崽,弥补这份遗憾。神谕蜂雄虫不会带崽……不懂表达感情,我做得不太好,有时会伤了他的心。虫神保佑,他还是长成了出色的大虫,而且他喜欢上一个笨拙却善良的雄虫,顺利地结婚,还生下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雌虫崽崽。
那个崽崽,有和太雌父一样的紫眼睛,冷硬的外壳里有同样的温柔,也有家族血脉里遗传的执拗。
洛伦,我很爱他,也喜欢你。
我盼望他永远幸福。
我盼望你永无遗憾。”
洛伦回过头,心里泛起波澜,他意识到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垂暮雄虫,是自家雌君的太雄父。他想在去世前看自己一眼,请求五皇子把虫引来这个偏僻的别宫花园里。
他有许多疑惑,有许多问题,最终还是先撤回了肚子里,他不能,也不忍打断雄虫的美好回忆,也不想破坏雄虫的最后心愿。
他握着那只软绵无力的手,温柔而坚定道:“会的,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,你心爱的虫崽将永远幸福,你的灵魂会在星海里与心爱的他重逢,跨越时空,跨越光年,重新变成两个虫,破壳而出,继续相爱,永不分离。”
老雄虫轻声问:“你见过灵魂的模样吗?”
洛伦犹豫片刻,真诚地回答:“我在濒死的时候,看见过灵魂,他穿过黑洞,去了另一个平行世界。”
老雄虫笑道:“真好。”
夜风习习,乐声悠扬。
老雄虫缓缓从手腕上褪下一根编织的宝石珠链,递到洛伦手心,柔声道:“虫老了,总是唠唠叨叨地回忆往事,没完没了,惹小辈烦心。请你收下这份心意,留作念想。”
宝石名叫“厄洛斯之眼”,是在星矿里开采出来的伴生石,拥有多种绚丽色彩,温润微凉,质感类似翡翠,价格根据水头和颜色判定,两极分化,差异极大。
虫星文化里,“厄洛斯之眼”的喻义是“永远追随的爱”,是雌虫喜欢送给雄虫的礼物之一,用来表白心意。
洛伦手里的这根宝石珠链,并非珠宝大师的作品,更像一件笨拙的业余手工,链身用金银线编织,年代久远,处处都是岁月的痕迹,串着的“厄洛斯之眼”宝石属于中等水头,刻着紫罗兰和蜂的浮雕,雕工很丑,难以评判,但这颗宝石的颜色很特别——一半浓郁的紫,一半灿烂的金,融洽地交融在中间,凝聚成小小的星云。
“这是我们一起在星矿里捡到的宝石,一起制作的手链,设计的虫是我,可是他太笨了,手一点儿也不巧,做得丑死了。”老雄虫自嘲地笑道,“我曾经很嫌弃,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,还是戴上了,他答应去研究珠宝制作,替我重新雕刻,再弄漂亮点,可是……他没有兑现诺言,我只好把这个丑丑的珠链保存了一辈子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,款式简单,没有装饰,膝盖上是块半旧不新的绿色小毯子,随着摇椅的轻晃,缓缓滑向旁边。
雄虫爱美色,重姿容,他们不会把衰老和死亡呈现在其他虫眼里。当容貌出现变化,意识到时日无多时,他们会躲去隐蔽的屋子里,拒绝亲友会面,遣散雌君和雌侍,仅允许最喜欢的雌虫在身边陪伴。
洛伦第一次看见年迈的雄虫。
他还很年轻,没有家族传承,也没有接受相关教育,不懂雄虫的隐藏规矩,他看见雄虫轻轻翻了下身,腿上的毯子快落到地上了,周围也没有照顾的小辈。
老虫家不好着凉。
洛伦轻轻地走过去,捡起落在地面的小毯子,替他重新盖在身上。
雄虫睁开了眼,那是一双像秋天般浓金色的眼睛,装着满满的温柔,他似乎做了一个餍足的美梦,心情非常好,打了个哈欠,又伸了个懒腰。
洛伦不好溜走,他摆动尾勾,朝这名神谕蜂雄虫行了个礼:“晚安,阁下。”
雌君和梅里尔都在出发前给他看了神谕蜂里的重点虫物照片,包括西尔维斯陛下、皇太子和五皇子。
他没有见过老雄虫。
神谕蜂的雄虫虽然不是复制粘贴的相像,但容貌和气质有不少相似之处,都是碧绿长发,金色或绿色眼睛,辨别起来比其他虫困难。
洛伦用脑子分析,西尔维斯陛下是皇家盛宴的主办虫,身份贵重,不至于会呆在冷宫的角落,孤零零一个虫。皇太子刚刚见过了,五皇子是熟虫,眼前的雄虫大概是神谕蜂里的低阶雄虫,叫“阁下”是最稳妥的。
雄虫阁下没有否认,他的嘴角轻轻上扬,眼底笑意更深,有些吃力地摆动尾勾,回礼道:“晚安,洛伦。”
洛伦担忧地问:“阁下,您为何独自留在这里?夜风寒凉……需要我去为您找神谕蜂侍从吗?”
“噢,谢谢你的好意,但是不需要,是我想在这里休息一会,让族虫不要来打扰,不小心睡着了,”雄虫轻轻地把散乱的白发拢去耳后,请求道,“洛伦宝宝,我的手没有力气,你可以为我倒杯花茶,陪我坐一会吗?”
虫族文化里,长辈通常会管雄虫晚辈叫“宝宝”,雌虫晚辈叫“崽崽”,这个雄虫的辈分一看就很大,叫他“洛伦宝宝”是合理的。
洛伦有尊老爱幼的美德,他用圆桌上的白瓷杯,倒了一杯八分满的花茶,用手帕包着,隔绝烫手,然后小心翼翼地端给老雄虫,又在对方的示意下,给自己也倒了一杯。
老雄虫问:“你在等虫吗?”
洛伦老实答:“五皇子带我来又不知跑去哪里,我的光脑没有信号,想在这里等他。”
老雄虫解释:“这是我的秘密花园,不想被打扰,装了信号屏蔽器,否则……晚辈们哭哭啼啼,实在太烦了。呵呵,五皇子是个熊虫崽,性格和我年轻时很像,任性妄为。你别管他,在这里陪我聊会天,待会就有虫来了。”
洛伦点点头,他迷路了,也不敢在蜂巢皇宫里乱跑,万一误闯禁区,看见些不该看的更麻烦,还不如老实在这里,总会有虫来的。
摇椅旁边有两张高背圆凳。
他随便挑了一张,喝着热花茶,花茶里有八种不同的花蜜和花瓣,不知道怎么搭配的,味道融洽,清香淡雅,让心情变得轻松起来。
六角扩音器里的音乐变成了蛛族的演奏,绚丽柔美,眼前就像展开了一幅繁华的画作,不知是不是伊格的雄弟。
老雄虫一直在看着他,目光比月色更温柔,充满亲近感,就像自家的长辈在陪着晚辈,在晚风里聆听音乐。
洛伦好奇:“阁下怎么称呼?”
老雄虫想了想,俏皮道:“我已走到虫生尽头,名字不再重要,家里的小辈和孙辈都是正儿八经、不会撒娇的呆雌……你与我有缘在此相遇,就叫一声‘太雄父’吧,也算满足快死的雄虫心愿,弥补最后的遗憾。”
洛伦赶紧道:“哪能这样说,您会长命百岁……”
老雄虫迷惘地看着他。
洛伦反应过来,雄虫平均年龄两百岁,长命百岁是骂虫的话,得说点什么……把话题挽救回来。
他滑跪:“太雄父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老雄虫“噗”地笑了起来,安慰道:“别紧张,生命是一场轮回,我们在巢穴里诞生,亦会在寂静里死亡。这是虫神给予我们的唯一公平,也是漫长旅途的终点。我是个执拗的雄虫,刚愎自用,曾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,也犯过许许多多的错误。反思一生,问心无愧,如今……我终于可以卸下肩上的重担,抛下一切,去寻找那个坏虫了。我期待生命的结束,我期待灵魂的相逢。我知道,他在星海等我。”
他看着满园的紫罗兰,露出微笑,心情愉悦,黯淡的鳞片,衰老的躯体,都是舍弃的累赘,他要奔赴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。
这份豁达和快乐感染到周围。
洛伦衷心道:“我希望未来与您一般……”
“千万不要,”老雄虫制止了他的话,“我年轻的时候,是个笨虫。明明早就喜欢,却不懂表达心意,装腔作势,故作傲慢,总和他吵架,总嫌他不听话,惹我生气……
哈哈,我还用激光枪干掉了两个星盗,他的眼神就像看见花瓶里星月花变成了食虫花,我用激光枪抵着他的脑袋,告诉他这辈子都得听我话。
他答应了。
紫罗兰眼睛里带着光,格外诱虫。
我吻了他,吻掉唇边的血迹,吻过漂亮的眼睛,我拿着激光枪,像个穷凶极恶的‘星盗’般把他推倒在桌上,肆意疯狂,惩罚这个总惹我生气的大坏虫。
他笑得发疯,他说他爱我。
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
我想他……
每年每月每天。
我迁怒于他的擅自死亡,我无法面对那颗染血的虫蛋,我烧了这座紫罗兰花园,将那颗蛋藏在休眠生态舱里,直到百年,兽潮入侵,主殿毁坏,我重回这座别宫,然后发现……焦土般的废墟里,紫罗兰顽强地生出嫩芽,繁衍生息,大片大片地铺开,重新盛放。
我终于明白了。
我把蛋拿出来孵化,尝试做个雄父,照拂他的虫崽,弥补这份遗憾。神谕蜂雄虫不会带崽……不懂表达感情,我做得不太好,有时会伤了他的心。虫神保佑,他还是长成了出色的大虫,而且他喜欢上一个笨拙却善良的雄虫,顺利地结婚,还生下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雌虫崽崽。
那个崽崽,有和太雌父一样的紫眼睛,冷硬的外壳里有同样的温柔,也有家族血脉里遗传的执拗。
洛伦,我很爱他,也喜欢你。
我盼望他永远幸福。
我盼望你永无遗憾。”
洛伦回过头,心里泛起波澜,他意识到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垂暮雄虫,是自家雌君的太雄父。他想在去世前看自己一眼,请求五皇子把虫引来这个偏僻的别宫花园里。
他有许多疑惑,有许多问题,最终还是先撤回了肚子里,他不能,也不忍打断雄虫的美好回忆,也不想破坏雄虫的最后心愿。
他握着那只软绵无力的手,温柔而坚定道:“会的,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,你心爱的虫崽将永远幸福,你的灵魂会在星海里与心爱的他重逢,跨越时空,跨越光年,重新变成两个虫,破壳而出,继续相爱,永不分离。”
老雄虫轻声问:“你见过灵魂的模样吗?”
洛伦犹豫片刻,真诚地回答:“我在濒死的时候,看见过灵魂,他穿过黑洞,去了另一个平行世界。”
老雄虫笑道:“真好。”
夜风习习,乐声悠扬。
老雄虫缓缓从手腕上褪下一根编织的宝石珠链,递到洛伦手心,柔声道:“虫老了,总是唠唠叨叨地回忆往事,没完没了,惹小辈烦心。请你收下这份心意,留作念想。”
宝石名叫“厄洛斯之眼”,是在星矿里开采出来的伴生石,拥有多种绚丽色彩,温润微凉,质感类似翡翠,价格根据水头和颜色判定,两极分化,差异极大。
虫星文化里,“厄洛斯之眼”的喻义是“永远追随的爱”,是雌虫喜欢送给雄虫的礼物之一,用来表白心意。
洛伦手里的这根宝石珠链,并非珠宝大师的作品,更像一件笨拙的业余手工,链身用金银线编织,年代久远,处处都是岁月的痕迹,串着的“厄洛斯之眼”宝石属于中等水头,刻着紫罗兰和蜂的浮雕,雕工很丑,难以评判,但这颗宝石的颜色很特别——一半浓郁的紫,一半灿烂的金,融洽地交融在中间,凝聚成小小的星云。
“这是我们一起在星矿里捡到的宝石,一起制作的手链,设计的虫是我,可是他太笨了,手一点儿也不巧,做得丑死了。”老雄虫自嘲地笑道,“我曾经很嫌弃,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,还是戴上了,他答应去研究珠宝制作,替我重新雕刻,再弄漂亮点,可是……他没有兑现诺言,我只好把这个丑丑的珠链保存了一辈子。”
雄虫爱美色,重姿容,他们不会把衰老和死亡呈现在其他虫眼里。当容貌出现变化,意识到时日无多时,他们会躲去隐蔽的屋子里,拒绝亲友会面,遣散雌君和雌侍,仅允许最喜欢的雌虫在身边陪伴。
洛伦第一次看见年迈的雄虫。
他还很年轻,没有家族传承,也没有接受相关教育,不懂雄虫的隐藏规矩,他看见雄虫轻轻翻了下身,腿上的毯子快落到地上了,周围也没有照顾的小辈。
老虫家不好着凉。
洛伦轻轻地走过去,捡起落在地面的小毯子,替他重新盖在身上。
雄虫睁开了眼,那是一双像秋天般浓金色的眼睛,装着满满的温柔,他似乎做了一个餍足的美梦,心情非常好,打了个哈欠,又伸了个懒腰。
洛伦不好溜走,他摆动尾勾,朝这名神谕蜂雄虫行了个礼:“晚安,阁下。”
雌君和梅里尔都在出发前给他看了神谕蜂里的重点虫物照片,包括西尔维斯陛下、皇太子和五皇子。
他没有见过老雄虫。
神谕蜂的雄虫虽然不是复制粘贴的相像,但容貌和气质有不少相似之处,都是碧绿长发,金色或绿色眼睛,辨别起来比其他虫困难。
洛伦用脑子分析,西尔维斯陛下是皇家盛宴的主办虫,身份贵重,不至于会呆在冷宫的角落,孤零零一个虫。皇太子刚刚见过了,五皇子是熟虫,眼前的雄虫大概是神谕蜂里的低阶雄虫,叫“阁下”是最稳妥的。
雄虫阁下没有否认,他的嘴角轻轻上扬,眼底笑意更深,有些吃力地摆动尾勾,回礼道:“晚安,洛伦。”
洛伦担忧地问:“阁下,您为何独自留在这里?夜风寒凉……需要我去为您找神谕蜂侍从吗?”
“噢,谢谢你的好意,但是不需要,是我想在这里休息一会,让族虫不要来打扰,不小心睡着了,”雄虫轻轻地把散乱的白发拢去耳后,请求道,“洛伦宝宝,我的手没有力气,你可以为我倒杯花茶,陪我坐一会吗?”
虫族文化里,长辈通常会管雄虫晚辈叫“宝宝”,雌虫晚辈叫“崽崽”,这个雄虫的辈分一看就很大,叫他“洛伦宝宝”是合理的。
洛伦有尊老爱幼的美德,他用圆桌上的白瓷杯,倒了一杯八分满的花茶,用手帕包着,隔绝烫手,然后小心翼翼地端给老雄虫,又在对方的示意下,给自己也倒了一杯。
老雄虫问:“你在等虫吗?”
洛伦老实答:“五皇子带我来又不知跑去哪里,我的光脑没有信号,想在这里等他。”
老雄虫解释:“这是我的秘密花园,不想被打扰,装了信号屏蔽器,否则……晚辈们哭哭啼啼,实在太烦了。呵呵,五皇子是个熊虫崽,性格和我年轻时很像,任性妄为。你别管他,在这里陪我聊会天,待会就有虫来了。”
洛伦点点头,他迷路了,也不敢在蜂巢皇宫里乱跑,万一误闯禁区,看见些不该看的更麻烦,还不如老实在这里,总会有虫来的。
摇椅旁边有两张高背圆凳。
他随便挑了一张,喝着热花茶,花茶里有八种不同的花蜜和花瓣,不知道怎么搭配的,味道融洽,清香淡雅,让心情变得轻松起来。
六角扩音器里的音乐变成了蛛族的演奏,绚丽柔美,眼前就像展开了一幅繁华的画作,不知是不是伊格的雄弟。
老雄虫一直在看着他,目光比月色更温柔,充满亲近感,就像自家的长辈在陪着晚辈,在晚风里聆听音乐。
洛伦好奇:“阁下怎么称呼?”
老雄虫想了想,俏皮道:“我已走到虫生尽头,名字不再重要,家里的小辈和孙辈都是正儿八经、不会撒娇的呆雌……你与我有缘在此相遇,就叫一声‘太雄父’吧,也算满足快死的雄虫心愿,弥补最后的遗憾。”
洛伦赶紧道:“哪能这样说,您会长命百岁……”
老雄虫迷惘地看着他。
洛伦反应过来,雄虫平均年龄两百岁,长命百岁是骂虫的话,得说点什么……把话题挽救回来。
他滑跪:“太雄父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老雄虫“噗”地笑了起来,安慰道:“别紧张,生命是一场轮回,我们在巢穴里诞生,亦会在寂静里死亡。这是虫神给予我们的唯一公平,也是漫长旅途的终点。我是个执拗的雄虫,刚愎自用,曾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,也犯过许许多多的错误。反思一生,问心无愧,如今……我终于可以卸下肩上的重担,抛下一切,去寻找那个坏虫了。我期待生命的结束,我期待灵魂的相逢。我知道,他在星海等我。”
他看着满园的紫罗兰,露出微笑,心情愉悦,黯淡的鳞片,衰老的躯体,都是舍弃的累赘,他要奔赴一场期待已久的约会。
这份豁达和快乐感染到周围。
洛伦衷心道:“我希望未来与您一般……”
“千万不要,”老雄虫制止了他的话,“我年轻的时候,是个笨虫。明明早就喜欢,却不懂表达心意,装腔作势,故作傲慢,总和他吵架,总嫌他不听话,惹我生气……
哈哈,我还用激光枪干掉了两个星盗,他的眼神就像看见花瓶里星月花变成了食虫花,我用激光枪抵着他的脑袋,告诉他这辈子都得听我话。
他答应了。
紫罗兰眼睛里带着光,格外诱虫。
我吻了他,吻掉唇边的血迹,吻过漂亮的眼睛,我拿着激光枪,像个穷凶极恶的‘星盗’般把他推倒在桌上,肆意疯狂,惩罚这个总惹我生气的大坏虫。
他笑得发疯,他说他爱我。
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
我想他……
每年每月每天。
我迁怒于他的擅自死亡,我无法面对那颗染血的虫蛋,我烧了这座紫罗兰花园,将那颗蛋藏在休眠生态舱里,直到百年,兽潮入侵,主殿毁坏,我重回这座别宫,然后发现……焦土般的废墟里,紫罗兰顽强地生出嫩芽,繁衍生息,大片大片地铺开,重新盛放。
我终于明白了。
我把蛋拿出来孵化,尝试做个雄父,照拂他的虫崽,弥补这份遗憾。神谕蜂雄虫不会带崽……不懂表达感情,我做得不太好,有时会伤了他的心。虫神保佑,他还是长成了出色的大虫,而且他喜欢上一个笨拙却善良的雄虫,顺利地结婚,还生下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雌虫崽崽。
那个崽崽,有和太雌父一样的紫眼睛,冷硬的外壳里有同样的温柔,也有家族血脉里遗传的执拗。
洛伦,我很爱他,也喜欢你。
我盼望他永远幸福。
我盼望你永无遗憾。”
洛伦回过头,心里泛起波澜,他意识到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垂暮雄虫,是自家雌君的太雄父。他想在去世前看自己一眼,请求五皇子把虫引来这个偏僻的别宫花园里。
他有许多疑惑,有许多问题,最终还是先撤回了肚子里,他不能,也不忍打断雄虫的美好回忆,也不想破坏雄虫的最后心愿。
他握着那只软绵无力的手,温柔而坚定道:“会的,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,你心爱的虫崽将永远幸福,你的灵魂会在星海里与心爱的他重逢,跨越时空,跨越光年,重新变成两个虫,破壳而出,继续相爱,永不分离。”
老雄虫轻声问:“你见过灵魂的模样吗?”
洛伦犹豫片刻,真诚地回答:“我在濒死的时候,看见过灵魂,他穿过黑洞,去了另一个平行世界。”
老雄虫笑道:“真好。”
夜风习习,乐声悠扬。
老雄虫缓缓从手腕上褪下一根编织的宝石珠链,递到洛伦手心,柔声道:“虫老了,总是唠唠叨叨地回忆往事,没完没了,惹小辈烦心。请你收下这份心意,留作念想。”
宝石名叫“厄洛斯之眼”,是在星矿里开采出来的伴生石,拥有多种绚丽色彩,温润微凉,质感类似翡翠,价格根据水头和颜色判定,两极分化,差异极大。
虫星文化里,“厄洛斯之眼”的喻义是“永远追随的爱”,是雌虫喜欢送给雄虫的礼物之一,用来表白心意。
洛伦手里的这根宝石珠链,并非珠宝大师的作品,更像一件笨拙的业余手工,链身用金银线编织,年代久远,处处都是岁月的痕迹,串着的“厄洛斯之眼”宝石属于中等水头,刻着紫罗兰和蜂的浮雕,雕工很丑,难以评判,但这颗宝石的颜色很特别——一半浓郁的紫,一半灿烂的金,融洽地交融在中间,凝聚成小小的星云。
“这是我们一起在星矿里捡到的宝石,一起制作的手链,设计的虫是我,可是他太笨了,手一点儿也不巧,做得丑死了。”老雄虫自嘲地笑道,“我曾经很嫌弃,看他可怜兮兮的样子,还是戴上了,他答应去研究珠宝制作,替我重新雕刻,再弄漂亮点,可是……他没有兑现诺言,我只好把这个丑丑的珠链保存了一辈子。”